重磅!周山镇出台招商引资奖励办法重奖引荐者
| 招商动态 |2016-07-18
日前,周山镇党委、政府出台《2016年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》文件。
《办法》规定,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:
(1)全年提供有价值招商引资信息每条奖励300元;签订意向投资协议1个的,给予1000元奖励。
(2)引介工业项目并破土动工,其中: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,根据规模大小给予2000—4000元奖励;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,注册资本1500万元以上的并被上级部门认可的奖励5000元;总投资1亿元,注册资本3000万元的奖励10000元,并按相对应的总投资额和注册资本金每增一倍再奖励10000元;
(3)引进农业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、注册资本1500万元以上、流转土地100亩以上并被上级部门认可的奖励5000元。引进农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、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、流转土地300亩以上并被上级部门认可的奖励1万元;
(4)引进三产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、1亿元以上的并被上级部门认可的,分别给予奖励5000元、10000元;
(5)当年新注册外资企业按每到帐10万美元,给予1000元奖金。当年新注册外资企业(工业、农业、三产)等招商项目奖励按最高测算标准执行,但不得重复奖励。
(6)企业以企招商引进项目并达到上述投资规模的,依照上述标准予以奖励,主要奖励第一引介人。
招商引资先进集体奖:完成该镇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、部门、村,分别给予奖励2000元;为项目落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、部门、村分别给予奖励2000元。
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参照奖励政策由该镇党委、政府视具体情况确定。
税收分成奖励:凡村级引介税源经济项目的,将依照该镇周委发〔2016〕25号文件精神,实行税收奖励返还,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分成调整作相应调整。